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检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检测:常见项目11项,包括重金属(以Pb计)、感官要求等,依据GB 5009.76等标准执行,判定以标准条款为准。
检测项目
化学性能
重金属(以Pb计)
- 感官要求
- 标识
- 感官
- 复配食品添加剂安全要求
- 标签
-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安全要求
-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要求
- 感官指标
-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检测范围
适用于食品领域常见产品与材料的送检;样品要求依适用标准规定,委托前可确认取样数量与状态。
检测方法
目测检查法:在规定光照与观察距离下检查外观缺陷、标识完整性与印刷质量
标准样对照法:与标准样品比对判定外观等级
检测仪器
- 目视检查(标准光源箱条件下)
- 显微镜
- 标准样品
检测标准
常见适用标准如下;标准存在更新或替代时,以委托时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 5009.7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 29924-2013《标签》
GB 26687-2011《标签》
GB 5009.7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
GB 7718-2011《标签》
GB 28050-2011《标签》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