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检测

食品卫生检测:常见项目61项,包括空肠弯曲菌、水分等,依据GB 5009.229等标准执行,判定以标准条款为准。
检测项目
力学性能
空肠弯曲菌
化学性能
耐久性能
霉菌
- 水分
- 食用盐碘含量
- 脂肪
- 总砷
- 大肠菌群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感官要求
- 沙门氏菌
- 志贺氏菌
- 菌落总数
- 酸价
- 过氧化值
- 氨基酸态氮
- 酵母
- 商业无菌
- 亚硝酸盐
- 总汞
-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
- 克罗诺杆菌属
-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 铜绿假单胞菌
- 餐具消毒效果检测
- 氰化物
- 亚硝酸盐氮
- 感官
- 二氧化硫残留量
- 感官检查
- 阪崎肠杆菌
- 碳酸饮料
- 感官指标
- 茶饮料
- 蔬汁饮料
- 山梨酸
- 苯甲酸
- 食盐
- 总酸
- 食用盐
- 水不溶物
- 氯化钠
- 硫酸盐
- 发酵酒
- 婴儿配方食品
-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 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
- 植物纤维类食品容器
- ß溶血性链球菌
- 腊样芽胞杆菌
-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NM
- 小肠结肠炎耶尔森氏菌
- 大肠埃希氏菌O157:H7
- 克罗诺杆菌(阪崎肠杆菌)
- 副溶血性弧菌
- 乳杆菌数
- 食用植物油
- 熟肉制品
- 酱油
- 食醋
-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 甲醇
检测范围
适用于食品领域常见产品与材料的送检;样品要求依适用标准规定,委托前可确认取样数量与状态。
检测方法
微生物培养计数法:将样品接种于适宜培养基,经恒温培养后计数菌落形成单位,评价微生物污染水平
生化鉴定法:对可疑菌落进行生理生化试验,鉴定微生物种类
贴膜法/振荡法:将样品与指示菌接触培养,通过菌数减少率评价抗菌性能
抑菌圈法:观察样品周围抑菌圈大小,定性评价抑菌作用
检测仪器
- 恒温培养箱
- 生物安全柜
- 高压蒸汽灭菌器
- 菌落计数器
- 生物显微镜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检测标准
常见适用标准如下;标准存在更新或替代时,以委托时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 5009.22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
GB 4789.4-201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22-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2016《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
GB 4789.2-2010《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17-200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10.1)》
GB 2711-2014《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
GB 4789.14《-2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腊样芽胞杆菌检验》
GB 4789.14-2014《-2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腊样芽胞杆菌检验》
GB/T 4789.24-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蜜饯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5009.22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4789.4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检验》
GB 4789.5-201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21-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冻饮品、饮料检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3.2)》
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