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qì yán
注音:ㄑㄧˋ ㄧㄢˊ
繁体:棄言
弃言 弃言,即指背弃诺言;已经废弃之言。
未能实践诺言。
《左传.宣公十五年》:「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
已经废弃的言论。
《新唐书.卷一四五.黎干传》:「玄所说不当于经,不质于圣,先儒置之不用,是为弃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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