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家具中有害物质检测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检测:常见项目26项,包括重金属-汞、重金属-铅等,依据GB/T9758.7等标准执行,判定以标准条款为准。

检测项目

化学性能

质量检验及评定

  • 重金属-汞
  • 重金属-铅
  • 重金属-铬
  • 重金属-镉
  • 可溶性重金属-汞含量
  • 可溶性重金属-铬含量
  • 可溶性重金属-镉含量
  • 可溶性重金属-铅含量
  • 甲醛释放量
  • 重金属含量(色漆)-可溶性汞
  • 重金属含量(色漆)-可溶性铬
  • 重金属含量(色漆)-可溶性镉
  • 重金属含量(色漆)-可溶性铅
  • 可溶性重金属Pb
  • 重金属(汞(、重金属)铬(、重金属)镉(、重金属)铅)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 重金属含量(限色漆)
  • 甲醛
  • 可溶性汞
  • 可溶性铅
  • 可溶性铬
  • 可溶性镉
  • Cr
  • Hg
  • Cd

检测范围

适用于轻工领域常见产品与材料的送检;样品要求依适用标准规定,委托前可确认取样数量与状态。

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测定样品中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含量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多元素同时测定,适用于基体复杂样品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用于砷、汞、硒等易氢化元素的高灵敏测定

分光光度法(乙酰丙酮法):测定样品释放或残留的甲醛含量

气候箱法:在恒定温湿度条件下收集释放气体,评价甲醛释放水平

检测仪器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微波消解仪
  • 分析天平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甲醛测试仪
  • 恒温恒湿气候箱

检测标准

常见适用标准如下;标准存在更新或替代时,以委托时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T 9758.7-1988《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七部分:色漆的颜料部分和水可稀释漆的液体部分的汞含量的测定 无焰原子吸光谱法》

GB 9758.1-1988(5.2)

GB 18584-2001(5.2)

GB 9758.4-1988(5.2)

GB/T 23991-2009《涂料中可溶性有害元素含量的测定》

GB/T 18584-2001《室内装饰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9758.6-1988《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六部分:色漆的液体部分中铬总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T 5849-2006《细木工板》

QB/T 1951.1-2010《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GB/T 9758.1-1988《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一部分:铅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9758.4-1988《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四部分:镉含量的测定》

GB 9758.6-1988(5.2)

GB/T 9760-1988《色漆和清漆 液体或粉末状色漆中酸萃取物的制备》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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