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排放监测系统检测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排放监测系统检测:常见项目6项,包括烟气温度连续测量系统、烟气温度连续监测系统等,依据HJ 76-2017等标准执行,判定以标准。
检测项目
热学性能
- 烟气温度连续测量系统
- 烟气温度连续监测系统
- 气态污染物CEMS
- 烟气流速连续测量系统
- 颗粒物CEMS
- 烟气流速连续监测系统
检测范围
适用于工业产品领域常见产品与材料的送检;样品要求依适用标准规定,委托前可确认取样数量与状态。
检测标准
常见适用标准如下;标准存在更新或替代时,以委托时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7.2.3.1
HJ 76-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HJ 76-2017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