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检测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检测:常见项目6项,包括氨逃逸浓度、气态污染物CEMS(SO 2)等,依据GB/T 16157-1996等标准执行,判定
检测项目
化学性能
氨逃逸浓度
- 气态污染物CEMS(SO 2、NO X、O 2 等)
- 流速连续测量系统
- 颗粒物CEMS
- 氧量
- 颗粒物
检测范围
适用于环境领域常见产品与材料的送检;样品要求依适用标准规定,委托前可确认取样数量与状态。
检测方法
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按目标组分选择滴定、光谱或色谱手段进行定量
检测仪器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分析天平
- 滴定仪
检测标准
常见适用标准如下;标准存在更新或替代时,以委托时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ISO 12141《固定源排放物-低浓度颗粒物质(粉尘)的质量浓度测定-手工重量分析法》
HJ/T 76-200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76-2007
第四版增补版 污染源废气 含氧量 电化学法测定氧(B)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5.2.6.(3)
B) 污染源废气 含氧量 电化学法测定氧(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
DL/T 260-2012《燃煤电厂烟气脱硝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 6.1.2.2》
HJ 629-2011《固体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T 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8.3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