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漆清漆和塑料建筑材料检测

色漆、清漆和塑料/建筑材料检测:材料产品检测项目与标准依据说明,常见项目2项,包括不挥发物含量、汞等。
检测项目
化学性能
不挥发物含量
汞、铅、镉、铬
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覆盖材料领域常见产品类型;样品数量、状态与预处理要求按所引标准执行。
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测定样品中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含量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多元素同时测定,适用于基体复杂样品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用于砷、汞、硒等易氢化元素的高灵敏测定
直接干燥法:恒温干燥至恒重后称量计算水分含量
卡尔·费休法:测定微量水分
检测仪器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微波消解仪
- 分析天平
- 电热恒温干燥箱
- 水分测定仪
- 卡尔·费休滴定仪
检测标准
常用标准与依据如下,所引标准如遇更新、替代或废止,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T 9758.7-1988《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七部分:色漆的颜料部分和水可稀释漆的液体部分的汞含量的测定 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9758.4-1988《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四部分:镉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极谱法》
GB/T 9758.6-1988《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六部分:色漆的液体部分中铬总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1725-2007《色漆 清漆和塑料 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9758.1-1988《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一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