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有害因素(非金属类)检测

化学有害因素(非金属类)检测:化工领域检测服务,常见项目59项,包括甲醛、臭氧等,依据公开标准执行。
检测项目
化学性能
甲醛
耐久性能
臭氧
- 黄磷
- 无机含碳化合物
- 氯及其化合物
- 硫化物
- 无机含磷化合物
- 氧化物
- 对氯甲苯
- 苄基氯
- 丙酮
- 丁酮
- 甲基异丁基甲酮
- 砷及其化合物
- 石蜡烟
- 环己烷
- 甲基环己烷
- 松节油
- 间二苯酚
- 溶剂汽油
- 液化石油气
- 抽余油
- 杀螟松
- 倍硫磷
- 亚胺硫磷和甲基对硫磷
- 乙醛和丁醛
- 硒及其化合物
- 甲苯二异氰酸酯
-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 乙酸乙酯
- 氯苯
- 二氯苯
- 三氯苯
- 溴苯
- 丙烯酸甲酯
- 丙烯酸乙酯
- 丙烯酸丙酯
- 丙烯酸丁酯
- 丙烯酸戊酯
- 对硫磷
- 甲拌磷和敌敌畏
- 戊烷
- 己烷
- 庚烷
- 辛烷和壬烷
- 甲酸和乙酸
- 乙腈
- 丙烯腈和甲基丙烯氰
- 过氧化氢
- 氯乙酸甲酯
- 氯乙酸乙酯
- 氯化亚砜
- 一氧化碳
- 二氧化碳
- 久效磷
- 氧乐果和异捣瘟净
- 六氟化硫
- 二硫化碳
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覆盖化工领域常见产品类型;样品数量、状态与预处理要求按所引标准执行。
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测定样品中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含量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多元素同时测定,适用于基体复杂样品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用于砷、汞、硒等易氢化元素的高灵敏测定
分光光度法(乙酰丙酮法):测定样品释放或残留的甲醛含量
气候箱法:在恒定温湿度条件下收集释放气体,评价甲醛释放水平
检测仪器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微波消解仪
- 分析天平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甲醛测试仪
- 恒温恒湿气候箱
检测标准
常用标准与依据如下,所引标准如遇更新、替代或废止,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Z/T 300.51-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51部分:六氟化硫》
GBZ/T 300.65-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65部分:环己烷和甲基环己烷》
GBZ/T 300.99-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99部分:甲醛、乙醛和丁醛》
GBZ/T 300.62-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62部分:溶剂汽油、液化石油气、抽余油和松节油》
GBZ/T 300.129-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29部分:氯乙酸甲酯和氯乙酸乙酯》
GBZ/T 300.82-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82部分:氯苄基氯和对氯甲苯》
GBZ/T 160.28-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碳化合物》
GBZ/T 300.112-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12部分:甲酸和乙酸》
GBZ/T 300.60-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60部分:戊烷、己烷、庚烷、辛烷和壬烷》
GBZ/T 300.150-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50部分:对硫磷、甲拌磷和敌敌畏》
GBZ/T 160.3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氯化物》
GBZ/T 300.53-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53部分:硒及其化合物》
GBZ/T 300.103-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03部分:丙酮、丁酮和甲基异丁基甲酮》
GBZ/T 300.37-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37部分: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GBZ/T 300.130-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130部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和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GBZ/T 160.33-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硫化物》
GBZ/T 300.48-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48部分:臭氧与过氧化氢》
GBZ/T 300.64-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64部分:石蜡烟》
GBZ/T 160.30-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磷化合物》
GBZ/T 300.47-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47部分:砷及其化无机合物》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