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标志产品检测

环境标志产品检测:常见项目68项,包括游离甲醛、有害物质等,依据HJ 507-2009等标准执行,判定以标准条款为准。
检测项目
化学性能
占产品总质量1%以上的纺织品
- 游离甲醛
- 有害物质
- 产品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
- 木质板材甲醛释放量
- 甲醛释放量
-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
-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
-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
- 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的限量
- 甲醛
- 重金属钡
- 可萃取重金属砷
- 可迁移元素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 六价铬
- 二甲苯
- 苯类溶剂
- 乙苯
- 甲苯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
- 环境标志产品
- 氯化苯酚及邻苯基苯酚
- 生产过程中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 杀虫剂
- 可溶性元素(锑、砷、钡、铬、硒)
- 产品使用的木质板材
- 产品使用的皮革和人造革
- 产品使用的胶黏剂
- 产品使用的金属件
- 产品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
- 塑料家具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总量
- 对塑料部件的要求
- 对木材的要求
- 对树脂填料的要求
- 对玻璃的要求
- 水性木器涂料
- 溶剂型木器涂料
- 石材内
- 外照射指数
- 木材要求
- 木质板材
- 塑料部件
- 玻璃要求
- 纺织品
- 胶粘剂
- 皮革和人造革
- 外照指数
- 金属件
- 树脂填料
- 产品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
- 产品的环境保护
- 产品包装的环境保护
- 产品说明的环境保护
- 塑料家具中邻苯二甲酸酯
- 木质板材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可提取的砷
- 五氯苯酚
- 偶氮染料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 氯乙烯单体
- 多环芳烃
- 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
- 可分解芳香胺
- 邻苯二甲酸酯
- 总铅
- 总镉
- 总挥发性有机物
- 氯代烃
检测范围
适用于环境领域常见产品与材料的送检;样品要求依适用标准规定,委托前可确认取样数量与状态。
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测定样品中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含量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多元素同时测定,适用于基体复杂样品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用于砷、汞、硒等易氢化元素的高灵敏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GC-MS):对增塑剂类物质进行提取、分离与确证定量
高效液相色谱法(HPLC):用于热不稳定或难挥发成分的分离测定
检测仪器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微波消解仪
- 分析天平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索氏提取器
- 旋转蒸发仪
检测标准
常见适用标准如下;标准存在更新或替代时,以委托时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HJ 50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皮革和合成革》
HJ/T 305-200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鞋类》
HJ 2547-201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具 6.9》
HJ 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
GB 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19601-2013《生产过程中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HJ 572-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文具》(6.2)
HJ 2515-2012《环境标志性产品技术要求 船舶防污漆》(6.1)
HJ/T 432-2008《环境标志产品 厨柜》
GB/T 17593-1998《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1部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
HJ 2503-201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印刷第一部分:平版印刷》
HJ/T 370-2007《附录C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胶印油墨》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