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
税收术语个税专项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三险一金”等专项的扣除。
个税专项扣除项目
个税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年老退休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需要。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个税专项扣除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相关术语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减除扣除项目后,再对照7级税率表进行个税计算。其中扣除项目包括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金额。简单理解就是应该交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