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可用财力

导读:地方可用财力 地方可用财力是指地方可统筹用于安排一般预算支出的本级收入和上级补助。按照最新收支科目,可用财力=地方本级收入+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上解-税务经

地方可用财力

地方可用财力是指地方可统筹用于安排一般预算支出的本级收入和上级补助。按照*新收支科目,可用财力=地方本级收入+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上解-税务经费上划专项上解-出口退税专项上解。

地方可用财力的主要内容

按收支分类科目划分,地方可用财力主要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四大部分。

税收收入是指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的一种财*收入。具体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其他税收收入等。

非税收入是反映各级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权力、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而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收入。具体包括: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住房基金收入、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

转移性收入反映间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收入。包括:税收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地方债券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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