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定施工职业病危害
鉴定施工职业病危害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鉴定
劳动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府卫生行*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审核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审核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且有效。
如果材料不全,办事机构会通知申请人进行补充。
组织鉴定
鉴定时,会从**库中随机抽取**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
**会审阅鉴定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作出鉴定结论。如果鉴定意见不一致,会注明。
出具鉴定书
鉴定书会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有关检查资料等。
鉴定书还需包含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点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并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申请再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终鉴定。
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应如实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如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结果等。用人单位也应如实提供所需资料,以便准确鉴定是否为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