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检测

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环境空气和废气检测检测:常见项目7项,包括烟粉尘及其排气参数、工业粉尘等,依据GB/T 16157-1996等标准执行,判定以标准条款为准。
检测项目
- 烟粉尘及其排气参数
- 工业粉尘
- 餐饮业油烟
- 硫酸雾
- PM2.5
- 铬酸雾
- PM10
检测范围
适用于环境领域常见产品与材料的送检;样品要求依适用标准规定,委托前可确认取样数量与状态。
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测定样品中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含量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多元素同时测定,适用于基体复杂样品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用于砷、汞、硒等易氢化元素的高灵敏测定
检测仪器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微波消解仪
- 分析天平
检测标准
常见适用标准如下;标准存在更新或替代时,以委托时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29-1999 固定污染物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基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HJ 618-2011《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GB 18483-2001《附录A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HJ 544-2016《固定污染源废气路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DB 31/844-2014附录A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GB/T 5468-1991《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GB 21900-2008《附录D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9-1988《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