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和废气(24项)检测

环境空气和废气(24项)检测:环境领域检测服务,常见项目4项,包括非甲烷总烃、总烃等,依据GB 18483-2001等公开标准执行。
检测项目
- 非甲烷总烃
- 总烃
- 饮食业油烟
- 铬酸雾
检测范围
检测范围覆盖环境领域常见产品类型;样品数量、状态与预处理要求按所引标准执行。
检测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测定样品中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元素含量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多元素同时测定,适用于基体复杂样品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用于砷、汞、硒等易氢化元素的高灵敏测定
检测仪器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 原子荧光光谱仪
- 微波消解仪
- 分析天平
检测标准
常用标准与依据如下,所引标准如遇更新、替代或废止,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HJ/T 29-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铬酸雾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附录A 饮食业油烟采样及分析方法)》
HJ 690-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苯可溶物的测定 索氏提取-重量法》
HJ 38-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检测说明
本页内容依据公开发布标准与公开资料整理,所引标准以现行有效版本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