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分配总收入
初次分配的结果形成各个机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各部门的初次分配总收入之和就等于国民总收入,即国民生产总值。
初次分配的概念理解
收入初次分配是生产活动创造的价值在参与生产活动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及之间的分配。初次分配涉及三个分配项目,分别是: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财产收入。各机构部门的劳动者报酬是本部门的支出,是住户部门的收入;各机构部门的生产税净额是本部门的支出,是部门的收入;各机构部门的财产收入相对复杂一些,既有因将属于自己的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借给其他机构部门使用而产生的财产收入(收入项),也有因从其他机构部门借入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而需支付的财产收入(支出项)。将各机构部门在这些分配项目下的收入之和减去支出之和就是该机构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以部门为例:
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部门增加值-部门劳动者报酬+来自其他部门缴纳的生产税净额+财产收入(收入项)-财产收入(支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