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次级债
证券公司次级债,是指证券公司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定向借入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次级债务(简称次级债务),以及证券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简称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次级债券为证券公司同一清偿顺序的债务。
证券公司借入或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次级债为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可按一定比例计入净资本,到期期限在3、2、1年以上的,原则上分别按100%、70%、50%的比例计入净资本。
借入或发行长期次级债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修改<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十四条,证券公司提前偿还长期次级债务后1年之内再次借入新的长期次级债务的,新借入的次级债务应先按照提前偿还的长期次级债务剩余到期期限对应的比例计入净资本;在提前偿还的次级债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再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新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务数额超出提前偿还的长期次级债务数额的,超出部分的次级债务可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第十五条,证券公司向其他证券公司借入长期次级债务或发行长期次级债券的,作为债权人的证券公司在计算自身净资本时应将借出或融出资金全额扣除。
证券公司不得向其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借入或发行次级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