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表

使用表

使用表是投入产出核算时编制的使用表,包括三个象限。第一象限按n个产品部门×m个产业部门列示,行向看,表明各产品部门生产并提供给各产业部门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量;列向看,表明各产业部门从事生产活动所消耗的各产品部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量。第二象限是第一象限在水平方向上的延伸,其主栏与第一象限的主栏相同,也是n个产品部门;其宾栏由*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出口等*终使用项目组成,反映各产品部门生产并用于各种*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量。第三象限是第一象限在垂直方向上的延伸,其主栏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等增加值项目组成,宾栏与第一象限的宾栏一致,也是m个产业部门,反映各产业部门按生产者价格计算的增加值的构成情况。

使用表的编制方法

使用表的编制方法有直接编制法和间接推导法两种。

直接编制法根据产品调查和成本费用调查等基础统计资料,直接计算出各产业部门的中间投入及构成和增加值及构成;根据住户调查、预算支出、投资和进出口资料等,直接计算出居民消费支出、消费支出等*终使用构成项目。间接推导法根据供给表、投入产出表和使用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利用供给表和投入产出表,在一定的假定条件下,采用数学方法推导出使用表。

间接推导法有两个假定条件:一是产品工艺假定,即假定同一种产品不管由哪个产业部门生产,都具有相同的投入结构;二是产业部门工艺假定,即假定同一产业部门不论生产何种产品,都具有相同的投入结构。在推导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有的产业(产品)部门采用产品工艺假定,有的采用产业部门工艺假定。

按照经济所有权原则,来料加工贸易出口的商品不作为货物的出口,仅把加工费记录为服务的出口。

使用表相关术语解释

货物和服务包括货物和服务两部分。货物是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服务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增加值指常住单位生产过程创造的新增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它可以按生产法计算,也可以按收入法计算。按生产法计算,它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差额;按收入法计算,它等于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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