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预算列支
财政术语超预算列支是指违反预算管理的规定,所列支的金额或项目超过被批准的预算内容。
超预算支出的审计方法和步骤
审计方法和步骤:将财政批复的预算与单位支出明细账比对,看是否存在财政未批复但已支出的事项。
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虚假列支。
第六十七条规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二)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三)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四)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