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待摊费用科目

金融公司待摊费用科目

金融公司待摊费用科目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待摊费用”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121,属于资产类科目。

待摊费用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完毕的费用。

金融公司待摊费用科目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开办费、超过1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发生的各项待摊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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