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转出投资
会计科目基建转出投资是会计制度下“在建工程”科目的明细科目,“基建转出投资”明细科目,核算为建设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的实际成本。本明细科目应按照转出投资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基建转出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为建设项目配套而建成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在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按照转出的专用设施的成本,借记本科目(基建转出投资),贷记本科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同时,借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基建转出投资)。
基建转出投资的会计分录
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转出时:
借:在建工程——基建转出投资
贷: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冲销转出的在建工程时:
借:无偿调拨净资产
贷:在建工程——基建转出投资
在建工程科目概述
在建工程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依据《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在建工程”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613,属于资产类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在建的建设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
单位在建的信息系统项目工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的实际成本,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基建转出投资”等明细科目,并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