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费用
会计科目工资福利费用是指单位依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级会计科目体系及使用说明》在“5001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下设立的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工资福利费用”,科目编号为500101,属于费用类科目。
工资福利费用相关会计分录
对于在职职工的工资薪金,在确认时只需财务会计核算: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基本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但在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时需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同时进行核算: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年终代扣代缴)
预算会计(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等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资金结存
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解读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本科目设置“工资福利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对企业补助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费”、“保障性住房折旧费”、“计提专用基金”、“其他成本”等系统级二级明细科目。同时,为了满足成本核算需要,在“其他成本”科目下设置“服务保障成本”、“餐饮成本”、“其他成本”等系统级三级明细科目。
单位应当按照支出对象对“商品和服务费用”、“其他成本”通过“单位往来”进行系统级辅助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