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导读: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是指服务业增加值与生产总值的比值。计算公式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服务业增加值/生产总值×100%。服务业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是指服务业增加值与生产总值的比值。计算公式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服务业增加值/生产总值×100%。
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一个地区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反映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计算时,服务业增加值用第三产业增加值。一般情况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会逐步上升。
服务业增加值和生产总值
服务业增加值及其构成,主要包括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等指标。各服务业行业增加值的具体构成根据相关统计调查数据及行*记录核算。
国内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全部*终成果。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表现形式,即价值创造、收入形成和*终使用。从价值创造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成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等各项收入之和;从*终使用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