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机构
导读:认可机构 认可机构一般是指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要社会经济指标“认可机构”,包括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持牌银行可接受任何金额及期限的存款。随着撤销利率
认可机构
认可机构一般是指香港特别行*区主要社会经济指标“认可机构”,包括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持牌银行可接受任何金额及期限的存款。随着撤销利率限制的*后阶段在2001年7月3日生效,各类存款利率再无任何限制。至于有限制牌照银行,它们可接受金额不少于港币50万元的任何期限的定期存款。接受存款公司则可接受金额不少于港币10万元而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定期存款。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均无任何存款利率限制。
认可机构相关术语解释
香港持牌银行是指可以经营往来及储蓄户口业务,并接受公众任何数额与期限存款,以及支付或接受客户签发或存入支票的香港银行。这类型银行可以经营全面的零售及批发银行业务。
香港实行银行三级发牌制度,分别为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香港《银行业条例》对香港许可银行牌照的业务范围、方式及程序方面的限制均按照银行的组织类型、业务性质实行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