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应率
土地供应率
土地供应率指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面积与已达到供地条件的土地面积之比,数值以%表示。反映开发区已达到供地条件土地的供应情况。
提高土地供应率的举措
一是建立监管系统更新机制。高度重视土地动态监管系统数据的更新工作。要求各地安排专人专班,集中时间精力,彻底查清本地区历年来逐个批次、逐宗土地的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在监管系统中补录、更新数据,确保疑似闲置土地等违法用地数量明显下降,确保批后供地率稳步上升。
二是建立快速反映预警机制。要求各地明确一名土地动态系统监管员,密切跟踪土地供后开发建设情况,对网上预警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凡未对预警信息进行有效处置、未及时更新监管系统数据,造成疑似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用地信息居高不下的,市*将直接督办并通报批评。
三是建立土地考核通报机制。将动态监管系统上的供地率、违法违规违约信息数和闲置低效用地处置率纳入各地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按季度通报各地的供地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指标,并抄送县(市、区)人民。
术语解释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即用于修建各种物体的土地。建设用地的类型包括:
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即城乡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商业、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防洪、供热等公共设施用地。
工矿用地,即工业用地和矿业用地,包括工业产房、各种仓库、动力设施、各种堆场、道路、矿山操作场地及配套设施等用地。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机场、铁路、公路、港口、航道、水电站、水库及人工运河等用地,不包括天然河道用地。
旅游用地,即专门供游览参观的设施用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事设施用地,包括*事训练、*事指挥、防务设施、营房、武器装备仓库等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即除上述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