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
*高限价
*高限价是指国家用行*手段规定的价格上限,即规定某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得超过某个水平。*高限价也指的是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项目总价格的*高限制标准。
*高限价的目的
制定*高限价的原因一般是出于对公平的考虑。如在战争或饥荒时,会为生活必需品制定*高限价,使穷人能够负担得起,以利于社会稳定。
然而因此导致的短缺会引起更深远的问题,如果仅仅制定价格没有采取进一步的干预,就可能会导致以下结果:
(1)基于“先来先得”的分配,可能引起排长队。某些国家进行的经济改革允许价格上升,明显有利于降低或消除排队的现象,但同时使低收入的人生活非常艰难。
(2)被迫采用定量供应的制度,如为每一种配给的产品发给人们一定数量的配给票。
(3)*高价格的主要问题是可能出现黑市,顾客不能在合法市场中买到足够的东西,可能会转向黑市,用高昂的价格来购买。
(4)另外一个问题是*高价格减少了已经短缺的商品的生产数量。例如,在饥荒时人为制定的低价可能会降低食物供给。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为帮助城市贫民,控制食物的价格,结果降低了农民的收入,这些农民就会离开土地涌向城市,从而减少了农作物的生产。
*高限价的适用情形
*高限价是国家指导价的一种形式,是国家规定商品买卖的*高价格。适用于以下情况:
1.限制市场商品零售价格上涨。
2.限制边远地区某些工业品的零售价格。
3.对进口商品实行*高限价。
4.浮动价的上限。
*高限价和*低限价的比较
*高限价和*低限价是两个相对的价格限制,*低限价是国家用行*手段规定的价格下限。制定*低价格(又称*低限价)阻止价格下降到某一水平,可能出于以下原因:
(1)保护生产者的收入。如果某行业的供给波动性较大,或者行业的需求缺乏弹性,那么供给的变动很可能造成价格严重波动,从而影响生产者的收入。*低价格*策会阻止低价格造成的生产者收入下降。例如,许多国家制定农产品保护价格。
(2)避免产品的短缺。对于某些特殊的商品,如粮食,为了避免出现短缺,往往需要储存一定的数量。借助于*低限价,可以存储这些商品,以防备未来可能出现的短缺。
(3)保护、扶植某些行业的发展。例如在实施农产品*低价限价*策时,通过收购市场上过剩的农产品,以达到扶植农业发展的目的。此外,对于工资制定*低价格可以防止工人收入降到某一特定水平,从而保护该行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