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交货费
导读:目的地交货费 海运附加费 目的地交货费,英文全称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DDC),中文一般译为目的地交货费/目的港交货费/目的地运送费/目的港码头费,也有到港提货费的叫法,也
目的地交货费
海运附加费目的地交货费,英文全称Destination Delivery Charge(DDC),中文一般译为目的地交货费/目的港交货费/目的地运送费/目的港码头费,也有到港提货费的叫法,也有客户简称为送货费、交货费、派送费。即使叫法不一,但是本质不变。其性质类似HKG之THC(吊柜费)。目的地交货费是在DDU、DDP等条款中,由买方/收货方承担的费用,涵盖了货物在目的地港口的交付成本。
谁支付目的地交货费
在DDU、DDP等条款下,这个费用由卖方/发货方shipper负担,除此之外,都是由买方/收货方consignee支付。
以CIF条款为例,买方/收货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所以目的港一切费用包括DDC均由方/收货方承担。其中费用自然包括目的地交货费。
何时何处出现目的地交货费
一般而言,只有在海运拼箱业务中才会碰到该费用,特别是做拼箱货门到门时,通常都会有这个费用。在美国、加拿大航线此类费用较常见。
目的地交货
目的地交货(DAP)是指当卖方在指定目的地将扔处于抵达的运输工具之上,且已作好卸载准备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为交货。卖方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风险。
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地发生了卸货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偿付。
如适用时,DAP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但是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