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核算不实

导读:财政收入核算不实 财政术语 财政收入核算不实是指指财政、税务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违反国家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财政收入核算的过程中存在虚增或虚减的行为金额。 财

财*收入核算不实

财*术语

财*收入核算不实是指指财*、税务部门及预算执行单位违反国家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财*收入核算的过程中存在虚增或虚减的行为金额。

财*收入

财*收入是为履行公共职能,满足公共支出的需要,依据一定的权力原则,通过国家财*集中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资财收入。它通常有两个含义:其一,财*收入是一定量的公共性质货币资金,即财*通过一定筹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由国家集中掌握实用的货币资金,是国家占有的以货币表现的一定量的社会产品价值,主要是剩余产品价值。其二,财*收入又是一个过程,即组织收入、筹集资金阶段,是财*分配活动的第一阶段。财*收入是理财的重要环节,也是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它为公共物品的生产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础。

财*收入的分类如下: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

(1)税收:从私人部门强制的资金转移。

(2)社会缴款:与社保有关的一切收入。可以强制,也可以自愿,可以由雇员、雇主、自由职业、无业人员缴纳。

(3)赠与收入:从其他或国际组织那里得到的非强制性转移。

2、我国对公共预算收入的分类

税收收入、非税收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

其中,非税收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

3、衡量财*收入的口径

*小口径:税收

小口径:税收、财*预算的非税收入

中口径:财*预算收入、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大口径:全部收入

妥协成本
财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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