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是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即是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成本的差额,具体计算公式为: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其中,其他业务收入是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成本是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其他业务利润的自查
1、纳税人发生的材料物品和物料销售收入、出租固定资产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废旧物资出售收入、技术转让收入、运输业务等有否计入其他应付款或者预收账款以及作账外小金库的现象,由此,而减少其他业务利润。
2、租入方逾期未退给而出租方没收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其他业务利润和主营业务利润的比较
其他业务利润和主营业务利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营业务利润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具有主营业务性质的税金及附加项目后所剩余的利润,其内容不包括其他业务项目、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等因素。主营业务利润的计算公式为: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具有主营业务性质的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利润是利润总额以及营业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影响企业整体经营成果的主要因素。由于主营业务利润的计算未涉及其他业务项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营业外收支等项目,因此其不足则在于无法完全反映企业的业务盈利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