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
导读: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 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是反映财政总收入报告期与基期同口径比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是报告期增长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计算公式为:财政总收入增长速度(%)=(报告期财
财*总收入增长速度
财*总收入增长速度是反映财*总收入报告期与基期同口径比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是报告期增长水平与基期水平之比。计算公式为:
财*总收入增长速度(%)=(报告期财*总收入-基期财*总收入)/基期财*总收入×100%
增长速度是表示某一时期内某一指标增长程度的相对数。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水平之比,又称增长率。增长速度指标反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动的情况与趋势,应用比较广泛。计算公式为:
增长速度=(指标报告期数值÷指标基期数值-1)×100%
财*收入概述
财*收入指国家可直接支配的财力,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大类。1994年我国统一实行分税制财*体制,按税种分为上划中央收入和地方财*收入。上划中央收入包括:增值税的75%、消费税的100%、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60%等;地方财*收入包括:增值税的25%、企业所得税40%、个人所得税40%、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以及非税收入(含基金收入)等。地方财*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为财*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