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公司利润分配科目
导读:金融公司利润分配科目 金融公司利润分配科目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利润分配”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3141,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本
金融公司利润分配科目
金融公司利润分配科目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而设置的“利润分配”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3141,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公司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金融公司利润分配科目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结存余额。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盈余公积转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三)应付利润;
(四)转增资本的利润;
(五)未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如下:
公司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转入)。
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按规定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借记本科目(转增资本的利润),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四、年度终了,公司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本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本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