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银
导读:包银的基本信息
拼音:bāo yín注音:ㄅㄠ ㄧㄣˊ繁体:包銀
包银 包银亦称“包垛银”。中国元代征收的一种科差。蒙古太宗时源于真定路 (今河北境内),后逐渐在中原各地推广。初规
拼音:bāo yín注音:ㄅㄠ ㄧㄣˊ繁体:包銀
包银 包银亦称“包垛银”。中国元代征收的一种科差。蒙古太宗时源于真定路 (今河北境内),后逐渐在中原各地推广。初规

包银的基本信息
拼音:bāo yín
注音:ㄅㄠ ㄧㄣˊ
繁体:包銀
包银 包银亦称“包垛银”。中国元代征收的一种科差。蒙古太宗时源于真定路 (今河北境内),后逐渐在中原各地推广。初规定中原汉民户纳银6两,至蒙占宪宗五年 (1255年) 减为4两,其中,2两征银,2两折收物品。后世祖时统改征银为征钞。包银制在江南推广,系在元世祖平定江南后;对散民郡县回族户包银的征收 (户2两),系在仁宗延佑七年(1320年) 四月始。
意思解释释义
包银bāoyín
[actor\\\'smonthlywages;contractedpayment]旧指戏班按合同付给演员的工薪
辞典解释
包银bāoyínㄅㄠㄧㄣˊ旧时戏院按时付给剧团或主要演员约定的酬劳。也作「包金」。
英语contractedpayment(esp.actors\\\'salaryinformertimes)
法语paiementcontract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