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司
导读:分司的基本信息
拼音:fēn sī注音:ㄈㄣ ㄙ繁体:分司
分司 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
拼音:fēn sī注音:ㄈㄣ ㄙ繁体:分司
分司 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
分司的基本信息
拼音:fēn sī
注音:ㄈㄣ ㄙ
繁体:分司
分司 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阳)执行任务者,称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实权外,其他分司多用以优待退闲之官,并无实权。又清制,“盐运使”下设“分司”,属运同、运副或运判管领。
意思解释释义
1.分掌;分管。2.唐宋之制,中央官员在陪都(洛阳)任职者,称为分司。3.明清于盐运司下设分司,为管理盐务的官员。辞典解释
分司fēnsīㄈㄣㄙ职官名。唐时分设在东都洛阳的中央官员。如在东都掌理东都台的御史台侍御史,称为「分司御史」。
分别司理其事。
南朝齐.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必待天爵具修,人纪咸成,然后沿才受职,揆务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