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贡
tōng gòng
ㄊㄨㄙ ㄍㄨㄙˋ
犹进贡。 明王琼 《双溪杂记》:“至 弘治 十一年, 阿黑麻 因不得通贡,自将 陕巴 送回,復立 土鲁番 ,通贡如旧。” 清大汕 《海外纪事》卷三:“向化之心虽有,为小国从未请命通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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